两女游客在澳 门乱过马路被公交车撞遭指控
近日,在澳 门街头,两名内地女游客在澳 门因“乱过马路”发生意外,其中一人更是被公交车直接撞倒,场面惊心动魄。目前,两人均遭到指 控。本以为这“飞来横祸”就已经够惨了,可没想到他们还要面临警 方的检 控,甚至本想在网络上寻找同情时,也被网友认为是“活该”!
据目击者描述,事发路段为澳 门繁忙的双向车道,两名女子在未走斑马线的情况下横穿马路,并在车辆间隙中摆出舞蹈姿势拍摄。
而且现场视频显示,她们曾多次在车流中穿梭,甚至停留于道路中央进行表演,一辆正常行驶的旅游巴士因视线遮挡及刹车距离不足,最终撞倒其中一人。
要知道,根据澳 门交通 法 规 定,行人违规穿行马路不仅会被处以300澳 门元罚款,若因此引发事故,行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司机无需支付人 道主 义赔偿。甚至在事件发生后,澳 门警 方也明确表示,涉事女子康复后可能面临司 法调 查,甚至需赔偿车辆损失。
毕竟澳门道路以狭窄、车流密集著称,公交车时速常达40-50公里,且司机无主动避让行人的义 务。
而且当这件事情发生后,网友也是十分的支持澳 门警 方的做法,更是呼吁相 关部 门应该出面检 控,毕竟直播文化催生的马路乱象早已引发担忧,部分主播为吸引眼球,在车流中拍摄“惊险挑战”,甚至将摩托车飙车过程实时播出。
自媒体已疯魔!!!!
应该学习澳门的道路交通法,减少交通乱象! 你以为是在你家门口啊 跑路中间秀?脑子有病 没有对比就没有失落,法律应该有他的权威性公正性、而不是和稀泥,纵恶。 可见一斑!试想对乱停乱放、拐弯别直行、摩托、电二逆行、闯红灯又如何? 沙里珠 发表于 2025-5-30 22:04
没有对比就没有失落,法律应该有他的权威性公正性、而不是和稀泥,纵恶。 ...
是啊!为什么就是不像人家学习呢?呵呵。交通乱象与和稀泥有很大关系 就在这个月,亲身经历了一场鬼探头事故,我机动车对方非机动车绿化带鬼探头,前门和后门被非机动车撞击,对方人没啥大事当天出院,帽子叔叔给判了个同责,本来还想申诉以下,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就算给你判次责,赔偿金额变化不大,让我别折腾了;
后来请教了专业人士,给我的答复是:保险公司有兜底社会的义务,前提是我买了保险,如果我没有保险,那结果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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