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用纠结‘扶不扶’了
1月13日国 家 卫 健委 发 布会上的一句话,让人心头一震——发言人说根据《民 法典》第184条,自愿紧急救助造成损害,救助人不承担民 事责 任。这一条款的核心要义非常清晰:只要救助人是出于善意,且情况紧急,即使救助过程中因经验不足、操作不当等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受助人造成了一定损害,救助人也不需承担民 事责 任。法 律条文清晰明了地摆在那儿,但现实生活中的一幕幕却依然复杂。
2026年1月7日,长沙街头的一段监控记录下令人揪心的画面。一位老人摔倒在地,整整33分钟里,49位路人经过却没有一人伸出援手。
老人最终不幸离世。更令人震惊的是,家属查看监控后,将49位路人全部告上法 庭,向每人索赔14万元。
相似的剧情也出现在山东。一位87岁老人骑车途中摔倒,路过的10位路人无一搀扶。监控画面中,甚至有一位热心男孩刚想上前,却被身边人劝阻。
老人因未及时得到救助而去世。家属悲痛万分,将这些路人告上法 庭,索赔高达140万元。
两个案 件中,法 院的判决非常明确,都驳回了家属的索赔请求。法 院依据《民 法典》第184条及相关法 律规 定判定,普通路人不具备法 定救助义务。
这场看似简单的“扶不扶”争论,背后却是传 统道德与现代法 律的复杂角力。在传 统文化中,“扶”是天经地义的事,“不扶”则要承受道 德谴责。
别人扶不扶俺不管,反正俺不扶。不是心存不善,没有经历过的人不知道扶人的冤枉与心酸,想想都泪眼。 没法扶;解释权在法官手中。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6-1-14 19:45
别人扶不扶俺不管,反正俺不扶。不是心存不善,没有经历过的人不知道扶人的冤枉与心酸,想想都泪眼。 ...
谁扶,就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 扶有啥用,除非他正好往下倒,帮打个120比自己动人强,如是荒山野岭遇到落难的,才有出手的价值 能把人救助别人的爱心给扼杀这是道德和法律的严重的大退步。 唉~~~~~~~~这个社会呀,都是被那两只猫给闹的乱了套了。 这不是胡扯吗?法律认定的是,对方倒地是你造成的,卫健委说的是:在救助过程中造成的次生伤害。完全两码事。 有一年也是这个季节,下着大雪,我和一个女同事下班一起走,正准备过马路,看到对面一个老汉走着走着忽然栽倒在地。女同事说,要不我给你录着像你去扶?我看那老汉可怜,倒真想去可。可是现在是红灯,没法过去。等绿灯亮的时候,路对面已经有人跑过去把老汉扶起来了。 这算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 扶了被人讹咋办? 就是当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让想扶的人胆战心惊,让碰瓷的人为所欲为 这是道德和法律的严重的大退步. “雷峰”精神熏陶下的一代人,想不通怎么变成了这!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6-1-15 17:02
“雷峰”精神熏陶下的一代人,想不通怎么变成了这!
雷峰本人如果遇到相同情况 会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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