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忙按年猪,被猪踢伤致截瘫
近日,四川合江县一起因年俗互助引发的赔偿纠纷引发关注。2024年1月,村民方某丙按农村习俗宰杀年猪,邀请同村66岁的方某甲无偿帮忙“按猪”。不料作业过程中,挣扎的年猪突然踢倒方某甲,导致其颈椎脱位、四肢瘫痪等严重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四级伤残,且需5年部分护理依赖。
事故发生后,方某丙仅垫付8万余元医疗费,双方就后续康复、护理等巨额费用协商无果。方某甲遂将方某丙诉至法 院,要求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法 院审理认为,方某甲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构成义务帮工关系。方某丙作为活动组织者和受益人,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措施,违反对帮工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主要过错;方某甲作为成年人,明知杀猪属高危活动却未做好自我防护,未尽安全注意义务,需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 院核定方某甲各项损失共计74万余元,判决方某丙承担70%赔偿责任,赔付52万余元(扣除已垫付费用后,仍需支付43万余元)。
法 律明确规 定,无偿帮工人因帮工遭受人身损害,需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此案警示:邻里互助虽为美德,但义务帮工并非“无责帮工”。组织高危帮工活动需落实安全保障义务,帮工人也应量力而行、警惕风险,避免“好心帮忙却遭损失”的悲剧。
这个方某丙也够倒霉的 二师兄力大无穷 这事提醒大家能不找人帮忙尽量不找人帮忙,一旦出事后患无穷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6-1-17 09:32
这事提醒大家能不找人帮忙尽量不找人帮忙,一旦出事后患无穷
是啊,外面找职业的,有的是自带意外保险的,比如装空调装窗户啥的,出了事有人赔。 二师兄也是不服从管理啊 sootaa 发表于 2026-1-17 15:05
二师兄也是不服从管理啊
自己都要让人整死了还乖乖的听人摆布啊 能不杀生,就不要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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