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群众被扫黑,这事有点看不惯!!!

2018-05-03 22:49 175043人阅读 113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呼声] 维权群众被扫黑,这事有点看不惯!!!

  [复制链接]
Pyankan 发表于 2018-5-3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维权群众被扫黑,这事有点看不惯
2018131日大口镇肖村6名群众正常维权被无故“扫黑”,这事有点看不下去!
肖村南山的丰兴石料厂在无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擅自在肖村村民个人承包的基本农田上修筑道路,违法开采矿山资源、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坏境。他们本村村民也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均不了了之。
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肖村的部分村民依法上山进行维权,整个维权过程无任何过激行为,只是希望石料厂能派出代表协商解决此事,大口镇派出所副所长许炎雷有去调查此事,告知维权的群众石料厂会派代表来沟通协调此事,但维权的群众等来的却是偃师刑警大队,刑警队的人把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全部带走,就这样从2018131日至今,一直被关押在偃师看守所,即便是被刑拘的人员不乏年过60高龄的有重病在身的老人,还有身患心脏病的村民,但均不能办理取保,其中最严重的一位走路需要人搀扶双手能行,但依旧被关押在看守所。
中央是让“扫黑”,到底什么是“黑”?谁才是“黑”?难道这些老弱病者是“黑”?而那些真正的“欺凌弱小、豪占强夺”的人却逍遥法外,不管举报多少次,仍是我行我素。这事是不是有点意思?到底问题出在了哪里?

偃师市公安局 发表于 2018-5-4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平、李某远、李某强、李某旺、张某灵、李某雷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有组织的采取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生产秩序,致石料厂生产经营活动无法进行,造成石料厂严重经济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我局2018年2月27日将李某平等人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3月6日偃师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平等人依法批准逮捕。


偃师市公安局

2018年5月4日




来自 2# 2018-5-4 16:49 评论 收起评论
@wozihengdao 发表于 2018-5-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 2018-5-4 00:04 评论 收起评论
铁道员 发表于 2018-5-4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地板 2018-5-4 00:12 评论 收起评论
这里有意思嘛 发表于 2018-5-4 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惯是吧 ?正腐的无毛们早就说过了,看不惯你可以去美帝生活以后不要再回来就行了哈 。
5# 2018-5-4 04:12 评论 收起评论
洛港小民 发表于 2018-5-4 0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狼狈为奸 老百姓要狗嘴里抢食  肯定被为难
6# 2018-5-4 06:26 评论 收起评论
lxylyh2006 发表于 2018-5-4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7# 2018-5-4 08:55 评论 收起评论
为了明天 发表于 2018-5-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联系我们吧
8# 2018-5-4 09:04 评论 收起评论
任我行卫 发表于 2018-5-4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解情况,不发表意见
9# 2018-5-4 09:05 评论 收起评论
Qingfeng 发表于 2018-5-4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10# 2018-5-4 09:16 评论 收起评论
Qingfeng 发表于 2018-5-4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投石 发表于 2018-5-4 08:40
这是最可怕的事情!
一直担心打黑被利用!
结果还真的在利用!

果真是被利用了,打黑打的一群“老弱病残”?
11# 2018-5-4 09:24 评论 收起评论
band 发表于 2018-5-4 09: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12# 2018-5-4 09:26 评论 收起评论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4 09: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ingfeng 发表于 2018-5-4 09:24
果真是被利用了,打黑打的一群“老弱病残”?

后背发凉……黑恶有保护伞,打不着,老弱病残无保护伞,随便打!
13# 2018-5-4 09:47 评论 收起评论
鲁豫情 发表于 2018-5-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14# 2018-5-4 09:54 评论 收起评论
独步洛阳 发表于 2018-5-4 14: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让维权群众坐扫黑的,,,,,顺风车。
15# 2018-5-4 14:30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Pyankan 发表于 2018-5-4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4 09:47
后背发凉……黑恶有保护伞,打不着,老弱病残无保护伞,随便打!

一针见血,高!
16# 2018-5-4 14:54 评论 收起评论
自由曙光 发表于 2018-5-4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回复的挺快啊
17# 2018-5-4 17:04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Pyankan 发表于 2018-5-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曙光 发表于 2018-5-4 17:04
公安局回复的挺快啊

说明点啥呢?{:4_280:}
18# 2018-5-4 18:14 评论 收起评论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4 18: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投石 发表于 2018-5-4 13:35
把维权群众定义为黑色组织,一点难度都没有。
1、群众性!2、有共同的目标!3、有组织有机构(找一两个核 ...

探讨黑恶界限:好像要包含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吧,群众是为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这点不符合,不能定为“黑”
19# 2018-5-4 18:16 评论 收起评论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4 1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利益”是什么利益?解释清楚方能服众!
20# 2018-5-4 18:22 评论 收起评论
平和淡远 发表于 2018-5-4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偃师市公安局 发表于 2018-5-4 16:49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平、李某远、李某强、李某旺、张某灵、李某雷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有组织的 ...

回复很快,值得肯定,但有点因果倒置。
楼主所说,“丰兴石料厂在无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擅自在肖村村民个人承包的基本农田上修筑道路,违法开采矿山资源、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坏境。”是因,百姓集体维权是果。
警方对石料厂有无合法开采权闭口不谈,直接把聚集的群众定性为黑恶势力,并使用“犯罪嫌疑人”一词,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服众。
21# 2018-5-4 18:31 评论 收起评论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4 18: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偃师市公安局 发表于 2018-5-4 16:49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平、李某远、李某强、李某旺、张某灵、李某雷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有组织的 ...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司法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22# 2018-5-4 18:42 评论 收起评论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4 18: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段话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维权群众影响了石料厂的经济利益就是寻衅滋事,那么石料厂影响了当地环境就不需要负责任吗?不要说石料厂违法不归派出所管,群众维权就归派出所管,这是有着因果关系同一件事情,不能割裂开处理!
23# 2018-5-4 18:48 评论 收起评论
食神一笑 发表于 2018-5-4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24# 2018-5-4 18:51 评论 收起评论
Qingfeng 发表于 2018-5-4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和淡远 发表于 2018-5-4 18:31
回复很快,值得肯定,但有点因果倒置。
楼主所说,“丰兴石料厂在无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 ...

分析的太到位了!
25# 2018-5-4 21:18 评论 收起评论
Qingfeng 发表于 2018-5-4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4 18:42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

司法解释,专业!!!
26# 2018-5-4 21:34 评论 收起评论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4 2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ingfeng 发表于 2018-5-4 21:34
司法解释,专业!!!

见笑,我也在维权,被逼成了专家,行动之前先查法律依据成了习惯,农民(不含歧视)维权的不利之处在于:文化层次低,法律观念薄弱,易冲动,易误导,有时会说脏话,被扣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帽子。有时候会把“理”当成“法”,一旦越界,有理变没理。
27# 2018-5-4 22:18 评论 收起评论
Qingfeng 发表于 2018-5-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4 22:18
见笑,我也在维权,被逼成了专家,行动之前先查法律依据成了习惯,农民(不含歧视)维权的不利之处在于 ...

老百姓维权好难,本身就是弱势群体。
28# 2018-5-5 09:09 评论 收起评论
不中就弄事 发表于 2018-5-5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60岁以上或者有病的人法律就没法制裁了吗?我老我有理,我弱我正义?
29# 2018-5-5 09:16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Pyankan 发表于 2018-5-5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中就弄事 发表于 2018-5-5 09:16
60岁以上或者有病的人法律就没法制裁了吗?我老我有理,我弱我正义?

请看标题!!!
30# 2018-5-5 10:50 评论 收起评论
洛阳桥西情人岛 发表于 2018-5-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和淡远 发表于 2018-5-4 18:31
回复很快,值得肯定,但有点因果倒置。
楼主所说,“丰兴石料厂在无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 ...

同感
31# 2018-5-5 10:52 评论 收起评论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5 1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中就弄事 发表于 2018-5-5 09:16
60岁以上或者有病的人法律就没法制裁了吗?我老我有理,我弱我正义?

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老弱不能因为被同情而以情代法,但也不能说谁钱多谁就是法!忽略身份地位,就事说事,透过现象看本质!
32# 2018-5-5 11:25 评论 收起评论
不中就弄事 发表于 2018-5-5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局2018年2月27日将李某平等人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3月6日偃师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平等人依法批准逮捕。

我觉得一个县级市的两个执法机构同时出错的概率不大,也不觉得一个石料厂有能力让公安局和检察院一起枉法,毕竟这种单位做出的决定背后是一大批公职人员的前途和帽子,如果楼主所述是全部事实,那么事后责任追究下来有多少参与办案的公职人员要帽子落地?石料厂有这本事还开啥石料厂,弄点别的不比挖石头赚钱。
33# 2018-5-5 12:52 评论 收起评论
信息港问道 发表于 2018-5-5 1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思知道谁涉黑。
34# 2018-5-5 12:59 评论 收起评论
慧眼看凡尘 发表于 2018-5-5 13: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有关部门的回复,我可害怕。
请高层领导看看吧。
35# 2018-5-5 13:01 评论 收起评论
慧眼看凡尘 发表于 2018-5-5 13: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非法采石,就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这一事件应该是群众包围犯罪分子。就当表场才对。
36# 2018-5-5 13:06 评论 收起评论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8-5-5 13: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中就弄事 发表于 2018-5-5 12:52
我局2018年2月27日将李某平等人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3月6日偃师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平等人依法批准逮捕。

...

但我觉得五六个老弱村民相约去个石料厂寻衅滋事无异于以卵击石,个中原因谁能说清,几个村民无论金钱资源人脉都相对弱势,若是无赖敲诈,抓了活该,但真有冤屈,谁又能帮他们清洗?偃师公安局的机构答复能再详细一点,让群众了解真相,就不会质疑执法部门了!
37# 2018-5-5 13:30 评论 收起评论
慧眼看凡尘 发表于 2018-5-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就是这个理。
打个比方,群众把小偷扭送派出所,是合法的;如果把无辜路人扭送派出所,就是非法的。
在没有搞清楚之前,就把群众抓起来,这个做法,呵呵,,,
所以,官方的回复很可怕。

应该让更多的人法律界人士来讨论。
38# 2018-5-5 14:13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Pyankan 发表于 2018-5-5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眼看凡尘 发表于 2018-5-5 14:13
楼上说的就是这个理。
打个比方,群众把小偷扭送派出所,是合法的;如果把无辜路人扭送派出所,就是非法的 ...

算下时间,年前就被抓进去了,大过年的......只能呵呵了......
39# 2018-5-5 16:33 评论 收起评论
jdwx110 发表于 2018-5-5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罪名是不是帽子有点小啊
不如给百姓扣个涉黑的帽子
40# 2018-5-5 19:17 评论 收起评论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回顶部 发新帖 找站务
投诉与建议快速响应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登录更方便
移动端
微信扫一扫到手机
随时看帖,分享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