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侦办专案46起

2018-08-31 12:32 48876人阅读 0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办实事] 洛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侦办专案46起

[复制链接]
云手 发表于 2018-8-3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上提一级,挂牌督办。”近日,记者从洛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获悉,洛阳市把“打”“治”“建”压茬跟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专案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6名,逮捕246人,破获案件315起,查封、扣押涉案资金、股权、房产等价值约1.04亿元,同步审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56人,审理“保护伞”8人。

完善制度,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洛阳市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中央、省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后,市委书记李亚第一时间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先后5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部署,洛阳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做到“四结合、四同步”,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与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结合起来同步进行。这为洛阳市深入持久、精准有效做好专项斗争提供了重要的工作路径,推动洛阳市迅速形成“市县乡村联动、公检法司协同、相关部门配合”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良好工作格局。
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洛阳市各级各部门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健全制度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洛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结合洛阳实际,详细规划了3年专项斗争,完善了会议制度、协调沟通制度、线索移交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督查制度、通报提示制度等6项制度,制定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移交核查反馈有关规定、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协调会商有关规定等两个规定。
另外,洛阳市还迅速成立了专业队伍:公安机关组织了200多人的扫黑除恶侦办力量;检察机关成立了涉黑案件检察组,统一行使涉黑案件批捕、起诉等职能;法院设立专业合议庭、专业审判团队,专职审理涉黑案件……

打建结合,提升专项斗争实效
近日,狄治民涉黑案及8名公职人员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洛阳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敢于重拳出击,注重打建结合,切实提升治理效果。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和平安志愿者的重要作用,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注重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牵头完成《狄治民涉黑案件剖析报告》,制作狄治民涉黑案件警示教育片。市委组织部以“河洛党建计划”全面进步年为主线,深入开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专项行动。出台《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治安和综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民政、纪检监察、综治、信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审机制,将478名“不适宜”人员排除在候选人之外,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9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洛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明确了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的标准条件,广泛搜集线索,确保实施精准打击。
洛阳市通过发动群众“报”、行业部门“查”、信访台账“筛”、复查案件“挖”、包村入户“问”、约谈考察“找”等方式,主动摸排线索。市委政法委牵头,对2006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摸排线索31条,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漏罪漏犯线索大排查,市司法局扎实开展“交、揭、查”工作,其他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案件,我市坚持“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每起案件都做到查清首恶骨干、抓获全部涉案人员、摧毁经济基础,比较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由市公安局牵头侦办,各县(市)区办理的涉恶团伙案件,全部由市级督办,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政法部门协同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确保彻底打掉“关系网”和“保护伞”。
下一步,洛阳市将继续把“打”“治”“建”压茬跟进,坚决深挖彻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查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凤凰网河南综合洛阳晚报、洛阳网)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回顶部 发新帖 找站务
投诉与建议快速响应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登录更方便
移动端
微信扫一扫到手机
随时看帖,分享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