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来了,让我们伸出温暖的双手去求助需要帮助的人。

2017-11-09 12:33 44446人阅读 1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天来了,让我们伸出温暖的双手去求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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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山上看日出 发表于 2017-11-9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问题答疑

1.此次动态管理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第一,高质量完成减贫任务。第二,防漏识。第三,纠错退。第四,政策宣传全覆盖。第五,转变作风筑基础。第六,数据精准保质量。
2.贫困户脱贫标准如何把握?
答:贫困家庭有相对稳定可靠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经村民民主评议,脱贫责任组(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可宣布脱贫。在“两不愁三保障”可靠解决的基础上,收入标准按3208元掌握,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从严落实。
3.农户家庭收入计算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是否可以按自然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进行采集?
答: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是从2017年11月1日起开展,由于11月、12月农户家庭收入无法有效采集,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收入无法预估,因此国家规定,贫困家庭收入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为收入采集期。
4.文件中“凡是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家庭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中“自身努力”如何理解?
答:贫困户脱贫原则要求要有帮扶措施、有项目覆盖。但个别识别不准或者通过自身努力目前虽没有享受扶贫政策但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继续享受政策容易引起群众攀比的贫困户,视为通过自身努力退出,可以没有项目覆盖,标注为稳定脱贫。一般贫困户脱贫需要有帮扶措施和项目覆盖。
5.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达到脱贫标准能否脱贫?
答:根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52号),要精准认定脱贫对象,凡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扶贫建档立卡户和农村低保家庭,均不能宣布脱贫;达到脱贫标准的可有序退出,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宣布脱贫后,医疗、教育、住房等扶持政策保持不变;对于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
6.“兜底户”能否脱贫?
答:“兜底户”是指在现行政策下,政府穷尽了一切手段也无法帮助其自食其力、脱贫致富的家庭,一般指没有劳动能力的五保户和低保户,主要包括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家庭、重特大病人、重度残疾人和严重智障人群等。这部分人必须通过股金分红、低保、五保、养老、救助、残疾人补贴、大病救助、慢性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易地搬迁或危房改造等社会保障政策进行兜底解决。“兜底户”没有享受兜底政策前不得脱贫退出,待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到位且稳定达到脱贫标准以后方可退出,兜底户退出后“脱贫不脱政策”。为防止脱贫不稳、不实,兜底户原则上不退出。
7.已脱贫(享受政策)和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如何界定?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是否属于2017年脱贫指标范围?有无标注比例限制?
答:对于2017年度符合条件脱贫退出的人口,无论是脱贫(享受政策)还是脱贫(不享受政策)均要按照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进行,必须经过村民民主评议、贫困户认可后,才能标注已脱贫(享受政策)或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标注已脱贫(享受政策)和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要实事求是,认真分析,严格判定,防止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发生。自未脱贫状态标注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属于2017年脱贫范围,不受比例限制。
8.稳定脱贫户是否继续安排帮扶人,是否需要采集《贫困户信息对照表》?
答:稳定脱贫户,虽然脱贫后不再享受有关政策,但属于脱贫户范畴,脱贫攻坚期内需要继续跟踪监测,需要采集《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要有帮扶责任人。
9.与贫困户家庭共同生活的非农业人口能否识别为贫困人口?
答:在贫困人口识别纳入时,原则上非农业人口不能识别为贫困人口。对于实际居住在农村且有耕地的农转非人口,要统筹考虑其实际居住和生产生活状况进行识别;对于贫困户家庭供养的在外大学生,即便户口迁入城市,也应纳入识别范围。已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如果有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农转非,不再对这些农转非人员进行清退,也不再做人口自然减少,待贫困户脱贫退出后按脱贫处理。
10.“易地扶贫搬迁户未入住”如何界定?
答:原则上拿到钥匙就视为“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没有拿到钥匙即意味着易地扶贫搬迁户未入住。
11.贫困人口识别如何与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衔接?
答:各地要充分考虑农村低保和贫困人口在资格条件、认定标准、收入计算方面存在的差异,坚持实事求是,不能片面要求提高或降低两类对象重合比例。要改变简单以有无劳动能力区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做法,坚决杜绝搞平衡“二选一”,识别“互斥”等问题。要按照农村低保、分散供养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自识别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分别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实现双向衔接,即“将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将符合低保、五保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五保的救助范围”。
12.2017年上半年动态调整识别人口年底能否退出?
答: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动态调整是2016年底动态调整的持续和深化,识别的人口自然归属于2016年底贫困人口,不受当年识别当年退出的影响,符合脱贫退出条件的可以脱贫,但要慎重。本次年底动态管理新识别的人口不能退出。
13.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贫困村退出、返贫、新识别贫困人口等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答:严格按照《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河南省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14.贫困人口脱贫需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以“两不愁三保障(含安全饮水)”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收入。
15.今年是否下达贫困村出列指标?
答:为了避免去年出列村中的边缘人口被退出问题,今年不再下达和考核贫困村减贫指标,县域内减贫人口按条件由高往低退,谁更符合退出条件退谁。人口脱贫完成后,根据贫困发生率,需实事求是宣布出列贫困村。对出列贫困村,要按照标准巩固脱贫成果。
16.深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如何处理?
答:相关市县应将列入全省深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经核实无误后,及时纳入贫困村范围,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17.前几年退出的贫困村如果不符合贫困村退出标准,是否可以取消“出列”?
答:由于贫困村退出标准和程序是2016年制定出台,2014、2015年退出的贫困村退出时标准不够统一,程序也不够规范,部分退出贫困村按照现有的贫困村退出标准达不到退出条件,对这些村要继续加大帮扶力度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尽快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目前不进行取消“出列”操作。
18.将列入全省深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后,是否需要采集录入《自然村信息采集表》?
答:全省深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纳入贫困村范围后,国家、省将出台政策支持深度贫困村发展,需要采集《自然村信息采集表》。
19.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提供的《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贫困村信息对照表》、《自然村信息对照表》打印功能如何使用?
答:《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贫困村信息对照表》建议采用A3纸、纵向、自定义调整页边距、缩放90%-92%之间打印,一页一户或一页一村;《自然村信息对照表》可采用A4纸、横向、默认页边距、缩放100%正常打印,一页一村。
20.贫困县、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计算时使用的农业人口数是户籍数还是常住数?
答:计算贫困发生率时,统一使用户籍农业人口数。
21.信息采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第一,信息采集和录入必须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第二,采集的范围包括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管理的所有贫困户(包含返贫户)、标注脱贫户(包含稳定脱贫户);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村内的自然村,包括已标注“出列”的贫困村;未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此次新识别纳入的贫困户。第三,时间节点是在12月15日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完成贫困户、贫困户家庭成员人口自然变更、贫困村、自然村基础信息更新录入。
22.动态管理的关键是什么?
答:是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数据质量直接关系脱贫成效展示,绩效考核结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成绩,稳定脱贫状态查询。省已经出台办法,将数据质量纳入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23.除以上事项外,还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第一,请各地抓紧时间对目前系统的数据进行再审核、再修正,国扶办近期要将数据库同步迁移至2017年底,在此基础上开展年底动态管理数据录入工作。迁移至2017年底后,凡脱贫户的收入均应超过2017年的扶贫标准(即3208元,且“两不愁三保障”达到标准)。2017年底库相关信息需先采集再录入。
第二,《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脱贫办[2017]4号)文件中提供了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村信息采集表、自然村信息采集表以及贫困家庭成员自然增加、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等规范表格,供大家下载使用。新识别贫困人口、深度贫困村的非贫困村(以及这些村中的自然村),由于是第一次录入,请使用空表进行填写。
第三,要注意使用“河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做好数据的审核工作,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修正错误信息。对新识别的、返贫的贫困户,要利用“河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打印功能,打印存档。
第四,利用“河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对“预脱贫人口”审核修正,上传新识别、返贫、脱贫人口认定时民主评议、公示公告资料信息图片。
瑞泽良工木业 发表于 2018-2-1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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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2018-2-1 17:34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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