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28 16:29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哲院长领导职务记账本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哲院长,请问你的李姓书记员把我的控告信转交给你没有(录音18337915719_20250122150336挂号信签收人中院902室李书记签收),请问自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及回头看你跟你的一众部下受到教育了没有?自2022年9月第一宗案件至今,我个人参与的与洛阳市司法互动活动在本贴给你汇总一下,看你的领导职务工作干的够得上坐牢不够,不够你继续努力枉法,祝你干到党中央领导大家一起枉法。案件1、2022年9月,陈国栋与郭智辉等合同纠纷案;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未开庭)案件2、2022年9月,陈国栋诉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瀍河派出所等行政案件。(未开庭)案件3、2022年9月,陈国栋与郭智辉等合同纠纷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案件4、2024年4月,陈国栋诉洛阳市教育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开庭)案件5、2024年7月,陈国栋诉洛阳市教育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案件6、2024年11月,陈国栋诉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及赔偿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案件7、2024年12月,陈国栋诉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及赔偿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开庭)案件8、2024年12月,陈国栋诉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及赔偿案再审申请洛阳市中院说已经转交给河南省高院(录音63369164_20250122104424),河南省高院说没收到(截图-河南省高院要求我向中院提交再审申请)。谁违法犯罪我怎么辨别?公检法就是违法犯罪的保险箱?你当法院院长就可以胡作非为纵容枉法裁判?政法队伍教育教育你对抗国家法律法规坑害公民权益?政府每年不断累债给你发奖金就是让你为非作歹的?国家顶层设计每年都要修订、出台多少部法律,忙的领导们一头汗,到你这里,简简单单几个枉法裁判直接尿领导们一脸?下附在你领导下的洛阳政法光辉战绩,留给你孩子长大让他们看看:1、2025年1月20日院长发现控告信及邮政信息:

2、我的案件:
3、我的立案:
4、(音频18337915719_20250122150336)挂号信跟踪手机录音文字版。我:               你好,你是中国邮政快递员是吧。挂号信跟踪手机号:对。我:               我往洛阳中院发的挂号信,跟踪单上显示902同事收是怎么回事。挂号信跟踪手机号:洛阳市中院院长徐哲的挂号信都是其中院902室李姓书记员签收转交。5、(音频3369164_20250122104424)洛阳市中院再审科录音文字版。我:      我递交的与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再审申请移交河南省高院了吗?中院法官:已移交。我:      高院说没收到,你们两方谁骗我?中院法官:陈国栋诉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行政违法及赔偿再审申请已转交高院,哪个领导骗你不清楚。
2025年1月28日陈国栋祝你蛇年行大运!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28 16:56

RT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0 22:08

rt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3:48

rt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5:15

二、2002年2月洛阳市教育局作为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滥用职权将陈国栋档案放入洛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伙同市一职专伪造三方档案委托协议、伪造档案被委托人签名、违背三方档案委托协议中“乙方和甲方签订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协议,是经聘用人员同意,受其委托,代表聘用人员的意愿。”等条款制作档案材料。陈国栋本人不是对抗国家法律法规的共犯。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29 21:55

rt

锄禾11 发表于 2025-1-30 01:35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5-1-30 08:58

   这个……这个,顾左右而言他。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0 22:03

市教育局当庭提交证据材料;伪造本人签名;违背三方档案委托协议中“乙方和甲方签订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协议,是经聘用人员同意,受其委托,代表聘用人员的意愿。”等条款;违背协议第八条:一式三份协议一份在人才交流中心、一份在一职专、一份在档案里,本人没有。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00:18

rt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1:56

市教育局当庭提交材料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2:31

政策依据
一、2024年4月,行政复议市教育局超过承诺一个月答复期未做回复,起诉至法院,2002年3月开具的工人介绍信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属于行政违法。

二、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三、
国发〔2005〕23号
第一条、第三款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四、
人计发【1990】17号
第十五条中央、国务院驻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复退军人时,其劳动指标由当地予以划拨。

五、
(国发〔1993〕79号) 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
(一)        确定级别的办法。
1.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
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2)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
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2:51

政策依据
一、2024年4月,行政复议市教育局超过承诺一个月答复期未做回复,起诉至法院,2002年3月开具的工人介绍信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属于行政违法。

二、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三、
国发〔2005〕23号
第一条、第三款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四、
人计发【1990】17号
第十五条中央、国务院驻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复退军人时,其劳动指标由当地予以划拨。

五、
(国发〔1993〕79号) 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
(一)        确定级别的办法。
1.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
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2)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
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2:52

政策依据一、2024年4月,行政复议市教育局超过承诺一个月答复期未做回复,起诉至法院,2002年3月开具的工人介绍信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属于行政违法。 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三、国发〔2005〕23号第一条、第三款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四、人计发【1990】17号第十五条中央、国务院驻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复退军人时,其劳动指标由当地予以划拨。 五、 (国发〔1993〕79号) 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二条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一)   确定级别的办法。1.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2)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3:01

政策依据
一、2024年4月,行政复议市教育局超过承诺一个月答复期未做回复,起诉至法院,2002年3月开具的工人介绍信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属于行政违法。

二、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三、
国发〔2005〕23号
第一条、第三款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四、
人计发【1990】17号
第十五条中央、国务院驻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复退军人时,其劳动指标由当地予以划拨。

五、
(国发〔1993〕79号) 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
(一)        确定级别的办法。
1.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
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2)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
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3:02

政策依据 一、2024年4月,行政复议市教育局超过承诺一个月答复期未做回复,起诉至法院,2002年3月开具的工人介绍信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属于行政违法。二、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三、 国发〔2005〕23号 第一条、第三款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四、 人计发【1990】17号 第十五条中央、国务院驻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复退军人时,其劳动指标由当地予以划拨。五、(国发〔1993〕79号) 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 (一)        确定级别的办法。 1.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 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2)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 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3:13

政策依据
一、2024年4月,行政复议市教育局超过承诺一个月答复期未做回复,起诉至法院,2002年3月开具的工人介绍信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属于行政违法。

二、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三、
国发〔2005〕23号
第一条、第三款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四、
人计发【1990】17号
第十五条中央、国务院驻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复退军人时,其劳动指标由当地予以划拨。

五、
(国发〔1993〕79号) 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
(一)        确定级别的办法。
1.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
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2)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
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3:50

政策及依据
一、2024年4月,行政复议市教育局超过承诺一个月答复期未做回复,本人起诉至法院,市教育局当庭出具的2002年3月开往市一职专的工人介绍信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属于行政违法。

二、2002年2月洛阳市教育局作为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滥用职权将陈国栋档案放入洛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伙同市一职专伪造三方档案委托协议、伪造档案被委托人签名、违背三方档案委托协议中“乙方和甲方签订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协议,是经聘用人员同意,受其委托,代表聘用人员的意愿。”等条款制作档案材料。陈国栋本人不是对抗国家法律法规的共犯。

三、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四、
国发〔2005〕23号
第一条、第三款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五、
人计发【1990】17号
第十五条中央、国务院驻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复退军人时,其劳动指标由当地予以划拨。

六、
(国发〔1993〕79号) 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
(一)        确定级别的办法。
1.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
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2)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
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5:05

政策及依据
一、2024年4月,行政复议市教育局超过承诺一个月答复期未做回复,本人起诉至法院,市教育局当庭出具的2002年3月开往市一职专的工人介绍信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属于行政违法。

sootaa 发表于 2025-1-31 16:15

工作太忙,无暇顾及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1-31 19:21

政策及依据
二、2002年2月洛阳市教育局作为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滥用职权将陈国栋档案放入洛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伙同市一职专伪造三方档案委托协议、伪造档案被委托人签名、违背三方档案委托协议中“乙方和甲方签订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协议,是经聘用人员同意,受其委托,代表聘用人员的意愿。”等条款制作档案材料。陈国栋本人不是对抗国家法律法规的共犯。

三、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四、
国发〔2005〕23号
第一条、第三款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五、
人计发【1990】17号
第十五条中央、国务院驻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复退军人时,其劳动指标由当地予以划拨。

六、
(国发〔1993〕79号) 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
(一)        确定级别的办法。
1.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
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2)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
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梯田行道 发表于 2025-2-6 09:51

这个徐哲差劲得很,根本不是党的好干部、没有党性原则、不是法律的执行者,而是一个践踏法律、枉法裁定、胡作非为的混官!!!
这样的人能当上中级法院的院长是国家的悲哀!!!

梯田行道 发表于 2025-2-6 22:18

联系我朋友15637955777。打电话前发个信息,说明你是投诉徐哲的人。

梯田行道 发表于 2025-2-7 02:45

徐哲要把中级人民法院带成冤假错案的大堂。怎么爬上去的?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2-7 20:54

震惊

古都洛阳 发表于 2025-2-13 01:50

梯田行道 发表于 2025-2-7 02:45
徐哲要把中级人民法院带成冤假错案的大堂。怎么爬上去的?

感谢!这个比王佳佳厉害: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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