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游客手机索要1500元未果又扔回水中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她在杭州桐庐雅鲁景区漂流时手机落水,当地一男子打捞后索要“辛苦费”未果,竟将手机扔回水中。该网友报警,最终在警方协助下取回手机,涉事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从媒体报道的细节看,这名男子的行为可谓恶劣。他先是和当事人开价1000元,等找到手机又加价到1500元。协商未果后,直接把手机扔回河道,并称“有本事自己捞去”。失主情急之下下河寻找,险遇不测,幸被及时救起。
假使村民能免费帮游客捞手机,无疑可以成就一段佳话,失主给一点“辛苦费”也无可厚非。要真是这样,还能提高景区的美誉度。
但涉事男子似乎是把捞手机当成了生财之道,不给钱就把手机扔回水中更是满满的恶意和破坏,还险些造成失主遇险的后果,被行政拘留7日丝毫不冤。这种借机索财的恶劣行径,就应当受到法 律规 制。
人品太恶劣了,被那两只猫把良心给挠坏了。 涉事男子似乎是把捞手机当成了生财之道,不给钱就把手机扔回水中更是满满的恶意和破坏 这他麻地什么人,坏透了。 QIUG 发表于 2025-7-12 22:24
人品太恶劣了,被那两只猫把良心给挠坏了。
:lol 反面典型也不少,车钥匙锁🔒车里了,她打电话叫开锁的过来开,人家要200元,也同意了。开锁的骑电二来了,一两分钟就打开了,她说ra挣钱太容易了,只给50元,开锁的啪的一下把车门关上,扬长而去。 可以收费,但要明码标价。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5-7-14 12:30
反面典型也不少,车钥匙锁🔒车里了,她打电话叫开锁的过来开,人家要200元,也同意了。开锁的骑电二 ...
问题关键是事前商量好没有 1500有点太大了 借机索要财物,超过一定数额,涉嫌敲诈勒索。索要不成,毁坏别人财物,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要按事先定好的价格收费,少给或多要的都是过错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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