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星辰 发表于 2025-10-7 23:24

是否有语病?


这个牌子是位于定鼎大道唐宫路口到中州路口上的,一共两块。意思都懂,但总觉得哪里不太对,感觉有点别扭,但学识有限,又找不出。
城事高手如云,可否指教一二?

锋语 发表于 2025-10-9 08:44

双重否定是肯定。

小叶儿 发表于 2025-10-9 09:38

也能将就着看的明白,不知理解的对不对:三轮车、速度慢的四轮车不让通行。

soot 发表于 2025-10-9 09:46

第四行,多用了一个禁止;P;P:lol:lol

家在四海 发表于 2025-10-9 11:23

soot 发表于 2025-10-9 09:46
第四行,多用了一个禁止

据老夫猜测,那是为了好看,上下对齐。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5-10-9 12:35

左一个是禁止电三、右一个是禁止低四。真麻烦,何不弄成一个呢。

yd92 发表于 2025-10-12 14:31

最后一句重复多余应当删除吧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5-10-13 10:50

yd92 发表于 2025-10-12 14:31
最后一句重复多余应当删除吧

最后一句删除了,那这个牌子表示的是什么

过客~~~ 发表于 2025-10-13 18:06

看来有关人员的水平有别啊。。

守望星辰 发表于 2025-10-13 23:03

个人理解,“禁止”重复了,有画蛇添足之意味。且不说否定之否定即为肯定,单就读起来也别扭,若改为“前方路口,禁止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或者“前方路口,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禁止通行”,是不是看起来就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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