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书
旨在反映南昌路丹尼斯销售问题食品及涧西市场监管局处理投诉不作为的情况,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事件经过
7月18日晚上八点左右在南昌路丹尼斯购买了一只奥尔良烤鸡,支付金额25.8元,芝麻牛肉条25.65元,购买凭证已留存。当日回家后,我和孩子食用了该烤鸡,食用时便觉得烤鸡味道有点不对,还以为是奥尔良酱料味道,有轻微的异味,但未引起足够重视。
次日,孩子出现肚子不舒服的症状;随后我也开始出现拉肚子的情况,腹泻多次,身体明显不适。我们认为身体不适与食用的烤鸡存在直接关联。
二、投诉及处理情况
次日,我前往丹尼斯服务台进行投诉,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超市当值经理(未告知姓名)出面处理。我向其反映烤鸡味道异常及食用后家人身体不适的情况,但该经理态度敷衍,仅查看了烤鸡剩余部分后便一口咬定“肉没事,好好的”,未进行任何实质性调查,也未提出任何合理的解决方案,拒绝承担责任。
因对超市处理结果不满,电话联系涧西市场监管局,被告知他们会调查让等通知,但是也没要走我买的烤鸡牛肉干剩余食品去检测。。直到7月28日,涧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去调查了当日的七份,说当日卖的都没问题你的应该是没问题的,在未认真核实情况、未对烤鸡进行专业检测的情况下,简单回复“没问题”,对我的投诉不予重视,存在明显的袒护行为,导致我的合理投诉无果。
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超市作为销售者有责任确保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更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丹尼斯和涧西市场监管局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也让我对食品安全监管产生质疑。
恳请领导重视我的投诉,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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