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领导们对以下部门重点督办!他们是:交警、交通、城管

2019-09-29 13:39 138366人阅读 50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发新帖

[今日洛阳] 请领导们对以下部门重点督办!他们是:交警、交通、城管

[复制链接]
看了就伤心 发表于 2019-10-8 2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交通运输局是最不作为的单位,每天就知道卡,拿,要想着法子不忘初心捞钱奔小康,对待黑车,网约黑车,残疾高仿出租车是视而不见,包容态度,任意放纵就像对待他儿子一样有爱有家,对待正规车营运车辆一招是一招处处是狠招,恨不得把你掐死,家底给你敲诈干,一切都是只认钱不认人
41# 2019-10-8 21:43 评论 收起评论
极品乌龙 发表于 2019-10-8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部门的领导们,你们再忙也该忙不过民生吧???
十九大之后,你们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呢????
人民把权利交给你们,你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工作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违法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不能做太平官,对违法行为,决不能放过,放过他们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对党不负责任!
顶上去,让领导们看看!!
42# 2019-10-8 22:24 评论 收起评论
看透状 发表于 2019-10-8 23: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红三轮哈哈  十字街  车站   大学城亮丽风景线  残疾人出祖车满城寻游拉客!非法黑车  三站一场盘踞拉客展示我公安交通部门的大度风彩!同时为文明城市大洛阳之乱世英豪之称!主管部门为洛阳出力了  再次感谢!
43# 2019-10-8 23:59 评论 收起评论
先锋 发表于 2019-10-9 0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市的城市管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你们看到群众对城市乱象的批评和意见吗?新闻媒体的报道是对洛阳的发展和形象的负责!希望你们真正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城市管理好,对的起七百万人民的重托!请您们抓紧行动,否则将影响洛阳的长远发展,不要在喊口号!
44# 2019-10-9 04:35 评论 收起评论
宁静致远92657 发表于 2019-10-9 0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心塞还是心塞
45# 2019-10-9 09:56 评论 收起评论
剑走偏锋 发表于 2019-10-10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关注 发表于 2019-10-8 18:56
洛阳最不作为的部门就是交警。
这几年,你在哪条路上能看见交警?多数都是辛苦的协勤。
这几年,洛阳的交 ...

没错,洛阳交警,交通执法局,最无能,最不作为在全国也罕见,连县城都不如,不中就下台吧,别在这混日子了,上级领导应该严密监督,干不好,立即下岗,让那些在养老院养尊处优都下来执勤,
46# 2019-10-10 15:59 评论 收起评论
☆挚友☆ 发表于 2020-4-26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现实的社会
47# 2020-4-26 11:12 评论 收起评论
英歌 发表于 2020-4-26 1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现在直接撤市设县吧!
48# 2020-4-26 16:52 评论 收起评论
奔跑鐵腿 发表于 2020-7-29 01: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49# 2020-7-29 01:05 评论 收起评论
持证上港 发表于 2020-9-8 12: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经过咨询专业律师查阅有关法律条文,确认以下几条:1、洛阳老城法院怠慢,贻误战机: 立案后在明知有第一封的情况下没有及时与第一封法院沟通未尽到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造成保全财产灭失,老城法院的保全措施难道无效吗?2、洛阳市西工法院涉嫌程序违法,大额余款依法应通知下一封法院而不是直接违法退给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刘某章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疑似利益输送,相互串通,关系反常)造成保全的财产灭失,西工法院在把房产过户到买受人名下时应先行解封,这时二封应立即生效,而西工法院依旧裁定让房管局过户至买受人张某名下,置二封不闻不问,涉嫌以权谋私,严重程序违法。3、洛阳西工法院涉嫌处置违法,轮候查封的房产你只能处置第一封的15万标的而不是全部处置(拍卖成交价为125万余元)。4、西工法院没尽到应尽的查询义务,是典型的不作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5、某法官问题:洛阳市西工法院刘某章给我(梅先生)看了一眼2018年8月25日的查档证明怀疑做假(现在会不会被偷梁换柱不好说),上面没有轮候查封记录(房管局任何时候提供的查档证明上面所有的信息都明目了然),事实是洛阳市老城区法院去房管局查封的回执日期为2018年7月16号,陈某某在2018年7、8月多次找人调和以小部分还款换取我的解封,我没答应,请问他(陈某某)是怎么知道的? 可见西工法院主办法官刘某在处置房产时是知道老城查封了的,也就是西工法院明知道下面有轮候查封,依旧违规处置(怀疑刘与陈他们相互串通抓紧处置),这里面问题出在哪?有什么猫腻?不是显而易见吗?2019年6月18日信访陆法官给我提供的是2017年8月25日和2018年3月的查档证明,之前刘某章提供的那份查档证明没有了(严重怀疑),请问2018年8月底过户,你法院不该看看近期房产状况吗?为什么没有2018年八月份(过户前)的查档证明?拿一份过期无意义的资料糊弄搪塞吗? 西工法院主办法官没尽到应尽的查询义务,是典型的不作为,应做不做是失职、明知仍犯是渎职是犯罪!!!应当承担过错责任。6、洛阳市中院作为上一级法院在处理信访案件上不妥当,很明白的事情让当事人跑来跑去,敷衍塞责,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工作、精神、生活等多面严重影响。最后请求:1、由于西工法院执行错误等原因,按法院判决的计算部分+误工、维权带来的损失责令西工法院赔付梅先生总计434452元(暂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50# 2020-9-8 12:56 评论 收起评论
持证上港 发表于 2020-9-8 12: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3月38日被执行人陈某才向梅先生借钱,先后借款本金共约30万元,可陈某才逾期迟迟不还,有意抵赖偿还借款,梅先生不得已将陈某才起诉到老城法院,2018年9月26号判决胜诉,案件号(2018)豫0302民初1028号,2018年12月15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案件号(2018)豫03民终6431号,为了防止陈某转移财产,梅先生听从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主办法官建议采取诉前保全查封了陈某才购买的位于洛阳市瀍河区恒大绿洲61栋-X-XXXX号房产一套(价值120余万元),保全查封裁定为2018年7月6日,房管局查封回执单日期为2018年7月16日,查封后主办法官袁某某对我说这是第二封,第一封为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标的为15万,余款足够还你的钱了,既然保全了财产,就大可放心钱跑不了,所以梅先生感觉“高枕无忧”了,然而,梅先生太低估西工法院的“套路”了。  梅先生说:在终审裁定下达的第二天,我就去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楼大厅工作人员说执行局现在案件多、立不上、让我等,直到2019年4月15日我去老城法院打听才知道强制执行于2019年3月底就立上了,负责我执行案件的警官说我是第二封,第一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不解封只有先等,然后我就去洛阳市民之家查看陈某才那套查封的房产状况,一查把我差点吓晕过去,房子竟然被洛阳市西工法院于2018年9月10号处置并过户了,除执行第一标的15万元,余款80多万元(此房有银行抵押)全被洛阳市西工法院负责法官刘X章退给被执行人陈某才了,我如五雷轰顶,立即把这一情况反馈给洛阳老城法院主办警官,又到老城法院信访领导反映,主办警官让我跟踪人发现了通知他去抓人,老城法院信访领导让我去西工法院了解情况,并说陈X才已构成拒执罪,结果我到西工法院执行局见了一位叫张某成的,态度非常不好,说老城区法院没有给他下截留函,他们没有义务对我的财产负责,4月16日下午3点我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反映,一领导接待并答复说两个法院都有问题,你还是找西工法院,西工法院把你的财产执行没了,西工法院就得负责把你的钱追回来,问题不大,他当场又给西工法院的刘姓副院长打电话,让我4月19日上午找他,19日上午我见到了刘姓副院长,他也说,不可思议,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并说了解一下再说,考虑到周五是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待日,我又到中级法院信访,一姓杨的主任接待直接让我去找西工法院执行局朱姓局长,谁知到了西工法院,朱姓局长压根不见我,而是安排主办法官刘某章见我,这人口出狂言,态度极其恶劣,扬言他没有过错,并让我看了一眼2018年8月25日查档证明上面没有轮候查封记录,我要拍照他不让拍,(可以看监控记录2019年-4-19,15:10分-15:40分录像),说我可以随便告他等等。。。。。。以上是主要事实情况的简单描述。
51# 2020-9-8 12:57 评论 收起评论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回顶部 发新帖 找站务
投诉与建议快速响应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登录更方便
移动端
微信扫一扫到手机
随时看帖,分享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