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第三定律 暴力永不为零(转)

2018-01-25 10:28 11927人阅读 9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学第三定律 暴力永不为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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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喷 发表于 2018-1-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济学第三定律
经济学第一定律:dT > 0
经济学第二定律:市场创造一切,除了市场本身经济学第三定律:R≠0暴力永不为零。
R民警察
《经济学第二定律》写完之后,无政资们立刻就跳出来了。他们纷纷指责,“暴力”也是可以被包容在“市场”之内的。
典型的例子,譬如乔治亚州西部的小镇,“警察业”完全是民营的,收费少,效率高。在漫长的历史中,“警察”是晚于政府出现的。差不多到19世纪才开始有现代意义的警察局。而美国的大部分地区,英国部分地区,“警察局”迄今仍然是民营的。和皇粮没有任何关系。这充分说明了“暴力”也可以由市场选择。达到配置最优化。
无政资聚集了一群书生。当他们“书生意气”达到最顶峰时,你只要问他们一个问题就可以了;年迈的镇长踩着厚厚的积雪,推开警察局的大门。 面对着整整一屋子武装到牙齿的精锐战士,霰弹枪,榴弹枪,机关枪,剃短发的毛头小伙子。 镇长咳嗽着,对警察局长说:“经镇议会讨论,我们对你过去4年的成绩不满意。费用高效率差而且还和黑帮有勾结”。 “我们决定换掉你”。 警察局长玩着枪,挺了挺大肚子,“可是,老子拒绝呢”!
当你合同期满。镇议会对警察组织不满意,决定开除他们时;警察局长拒绝,你怎么办?在谭叔那群没脑子的书生中,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整个世界纯情如小白兔,从来没有恶人和坏人。
更大流氓
怎么办,该怎么办?在今天现实世界,例如美国西部,英国中部,那些使用“民营警察”公司的镇上,似乎从来不用担心这个问题。镇长花白胡子走进警察局,只要一句话,警察局长当天晚上就乖乖地卷铺盖走人。
为什么,问题的核心,在于镇长手里有一部电话。“喂喂喂,省里么……”如果警察局长不听县处干部的话,那还了得。这是违反党纪的事!省政府立刻会入手干预。别看你一个警察局有几把霰弹枪,省政府真的派一个连精兵过来。马上碾压得粉碎。所以警察局长很识相,乖乖卷铺盖绝不敢违抗。
“听话”的原因,“识相”的原因,“市场化”的原因,警察服务之所以可以包纳在“市场”框架之内,并不是市场本身的力量,而是“更大暴力”的力量。换言之,只要省政府武装力量存在。你就可以放心地在每一个地级市搞“警察局民营化”。
最终暴力
但是,这个问题是无解的。递归的。有市场化的地方,就意味着效率,意味着文明,意味着伦理。
“镇村级”警察局你可以外包,警察系统可以兢兢业业全面市场化高效率。那是因为有省级机关的武装力量压着。
“省”级的武装力量你也可以外包。甚至连地方“警备司令部”你都可以外包。如果一些二线卫戎军团仅仅是为了守护地方治安的话,这部分PLA完全可以外包。但是,省级力量不听指挥怎么办。那些开着装甲车自走炮火箭弹的二线部队不听话怎么办。你还有中央力量。有航母和核弹。
归根到底,“中央武装”扮演了一个“最终暴力”的角色。只要圣祖爷还活着,哪个敢乱动一下。“暴力市场化”的前提,在于有“更大暴力”压制着。“主威素重”,没有皇帝,也就没有秩序。你设想一下,假如“君位”空缺。中央崩溃。则全国上下,不知道有几人称王,几人称帝。随便三五杆枪,占一个小山头。顿时就是一个土皇帝。你村长去找土匪,说“请警察局长立即退出本村”。你看看会不会把你打死重伤,挂路灯。
谭叔等人痴人梦呓的“暴力市场化”,根本就违反最基本的方程式常量。你外借了一个元“更大暴力”。你的整体辩论逻辑是彻底失败的。
自发式起义
接着有人问,“自发式起义”可不可以。譬如上次和布尔费墨讲到经济学第二定律时,老布问:“不需要额外暴力干预,人民自发地起来推翻暴政”。这个可以么。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在实际上,却是效率极低,甚至完全不能忍受低效的。
我们知道,“任何王朝最终总会被推翻”。蒙古人武功天下无敌。可不到91年就被重新赶回了漠北。女真人骑射悍勇无双,清朝293年。可是最终仍然是会落幕,总有一天会被推翻。但是,这个历史进程,是“缓慢无比”“成本高昂”“效率低下”。好比我一窝土匪占领了几个村子。仁人志士恨得咬牙切齿,“多行不义必自毙”,不行仁政总有一天要垮台。好呀,你告诉我,土匪占领了村子,平均多少年再垮台。答案是无数无数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例如播州杨应龙。如果没有“外力干预”的话,仅凭“人民”,是万难反抗“军队”的。
你一个上百万人口的大城,我只要3000精兵,我就可以tu城。说什么“市场化”。人民在面对军队时,是彻底的软弱无力的。百万人口也打不过3000武装到牙齿的精兵。张献忠在四川tu城,可以把整个四川盆地的人口S得干干净净。最后四川仅剩下不到10万人口(人类几灭)你要痴人梦呓什么“市场化”。梦想市场化可以驯服“暴力”这头怪兽。长期看王朝固然会覆灭。但300年实在太久远了。
君王
当最初的时候,国土上往往会存在30~50个大大小小不同的“暴力集团”。如同是AD189年,《三国志》大幕刚刚拉开时的情景。此后,暴力集团互相吞噬,数目越来越少,个体越来越大。最终,“暴力”游戏规则的特征,是他只会留下一个幸存者。并灭掉所有的竞争对手。被称之为“最终暴力”。一般为该国度的统治者。
我们认为R≠0 (R代表抢劫),也就是“最大最终暴力”不会灭亡。历史演化的结果,一定是剩下一个最大暴力,而不是毫无暴力。如果一个君王,他统一了全国。那么还有谁能将他杀死呢。
“市场创造一切,除了市场本身”。
“暴力所在之处,市场无法存在”。
长期以来,ACC无政府资本主义者都在苦苦寻觅一种“绝对的自由经济”。绝对的市场经济,完全彻底没有抢劫暴力的完美世界。遗憾的是,无论前沿科技如何探索,无政资们始终都拿不出一个合理的政体结构。如果全国都是那种几千人的“小国寡民”。而没有任何大型的顶层组织存在。则每一个镇都将面临“警察局长不肯下岗”的悲惨局面。简直就是一个土匪窝。
我认为他们完全走错了岔路。正确的道路应该是:经济学第三定律:暴力无法根除,只能被尽量削减.你根本就不应该追求一个“完全市场化,完全无暴力”的社会。你倒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绝对零度”是根本达不到的。
抛弃你那些乌托邦的想法,“暴力集团”互相吞噬,最终肯定会剩下一个“最大最终暴力”。这是由暴力的本质特性决定的。你又怎能指望暴力集团为零。你还不如换个思路,承认“绝对零度”不可能达到。
世界上一定会有君王。我们唯一指望的,是君王的行动力尽可能地小。君王的人口尽可能地少,君王的组织尽可能地小,君王管的事尽可能的少。500个家庭的制度,就很不错。
咦,咦,咦,你这个理论听起来一点都不“完美”嘛。一点都不高大上。无政资都是完美主义者。通往地狱之路,往往由善心铺就。一个直面现实,毫不高大上的理论,实践中往往比“圣母心”更好。
民主
经济学第三定律,暴力无法根除,只能被尽量削减
无论如果,美利坚一定会出现一个最强大的“海陆空”三军集团。拥有最强大的最终武力。美国国土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和这个组织抗衡。
小布什有一句非常讨巧的名言,“民主和独载的区别,就是民主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关进了笼子里,老虎不吃人了?错,全错。这句话是本质错误的,因为他违背了经济学第三定律。既然“最终暴力”无法消除。很多人构想了一种办法,将“最终暴力”交给人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我暴力的影响着是全体人民,把我把“权力”交给人民。岂不就是抵消了。
美利坚三军将领总司令,集体对议会宣誓效忠。人民进行“普选”。得票最多民选上台的,就是总统。总统对人民负责,岂不就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非常遗憾,这件事情实践的结果,非常糟糕。甚至比全世界大多数的政体制度还要更糟糕。民主来到这个世界,从头到尾,每一个毛孔都流淌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因为你理论上“民主”是全体人民的代表。而实际上,“民主”并不是全体人民的代表。民主仅仅是51%的人口代表。51%和100%,这是本质上的概念性区别。
你设想一下,假设人口中有30%的人群。这30%人群特别地勤劳,特别的有产出。你可以称呼他们为“白人”。
而“民主”的结果,就是每一次都是70%的人口,抢劫这30%人口。权力并没有被关在了笼子里,权力在外面,在四处吃人。 民主就是51%的人,吃49%的人。 民主扩大了政府规模,它吃人吃得最厉害。
在一个民主社会中,他的“剥削”远远超出了封建社会,君主制,独裁制。凡是实行了民主的国家,无一例外遭到了经济停滞,政治混乱,民族灭亡。“最终暴力”并不能被消灭,更不能妄想权力可以被关在笼子里。绝对零度不可能达到。他永远存在,R≠0。请正视这一切!
王族之骄傲
政府的权力,应该被极大削减。事实上,《刑法》保留,《民法》《商法》所有的法律,应该被全面废除。
例如《电信法》《邮政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所有的法律,都是恶法。如同我们在《经济学第二定律》中说的,如果是AB都有利的事情,则不需要政府立法。AB自己会找到协同协作的方法。
只有对A有利,对B不利,而且B>A,效率净损失的情况下。你才需要《立法》,才需要强制以法律的行为,规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所以《商法》的一切法律,全部都应该废除。市场可以创造一切。对于“君王”,君王只需要管《刑法》。
君王不需要管造桥铺路,抚育孤老之类毫无意义的事情。君王有且仅有一个责任,“掌握暴力”。既然“最终暴力”无法根除,就让它掌握在一个最可靠且最小规模的人的手里。
虽然癌细胞依然会扩散,随着时间的推演,政府一定变得越来越大,利益集团一定会越来越大。越来越臃肿,越来越接近帝国晚期。但这已经是俺们能想出的最好的社会制度。老晋说,社会制度和血统一样,我们几乎没有选择的权利,社会制度本身也并没有绝对的优劣。如同我们的父母,我们的民族一样,我们没有选择,只能去热爱。
 楼主| 瞎喷 发表于 2018-1-25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大实话。
国家是人类分工协作的产物,否则很难发展。在人类社会有实证,极度自由的人群不会太大(好像是4000,我忘记了)。
暴力不会消亡,是必要条件。
沙发 2018-1-25 10:35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瞎喷 发表于 2018-1-25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社会,越是大型的国家越好发展。
对付另一个大国,就是肢解。
中东的乱局,如果没有强权出现,永远不用考虑。
所以萨达姆、卡扎菲、穆巴拉克都一个个倒了,剩下一地鸡毛,谁也折腾不出个啥!
美帝真坏!
板凳 2018-1-25 10:39 评论 收起评论
星期八下午三点 发表于 2018-1-25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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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瞎喷 发表于 2018-1-2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期八下午三点 发表于 2018-1-25 10:49
国家、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永远都会存在

暴力一定要保留。否则不可能有发展
5# 2018-1-25 10:51 评论 收起评论
殷鉴不远在夏后 发表于 2018-1-25 1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说的有一定道理,暴力是不能没有的坏东西,只能限制,不能消灭。
最后一段话就是扯淡了,“如同我们的父母—-只能热爱”,二者有一毛钱关系?
三千年前祖宗就知道“誓将去汝,适彼乐土”,现在有多少人移民偷渡,这些人都是抛弃他们的父母了?
6# 2018-1-25 13:14 评论 收起评论
风中的云 发表于 2018-1-25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权力,应该被极大削减。事实上,《刑法》保留,《民法》《商法》所有的法律,应该被全面废除。

没看过前面的,只看了这篇,如果真的只留刑法,那社会早就乱套了。
7# 2018-1-25 13:33 评论 收起评论
这里有意思嘛 发表于 2018-1-2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有卖拐滴那哥们儿忽悠类美 。
8# 2018-1-25 13:35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瞎喷 发表于 2018-1-2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中的云 发表于 2018-1-25 13:33
政府的权力,应该被极大削减。事实上,《刑法》保留,《民法》《商法》所有的法律,应该被全面废除。

没 ...

其实对经济发展更为有利。
这个主要谈的也是经济问题。可惜我们许多人认为经济是可以管好的。
9# 2018-1-26 11:06 评论 收起评论
豫州汉唐秀才 发表于 2018-1-26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守恒
10# 2018-1-26 11:14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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