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
警灯、警报器
......
小伙伴们
这些警察专用的物品
是不能买卖的
近期
洛阳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制贩警用品专项工作
洛阳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制贩警用品专项工作,防范打击非法制贩警用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防警用品被非法获取利用造成危害。
(图片来源网络)
根据部署,洛阳警方将对电商平台及微博、微信、各类贴吧等社交软件、网站、论坛中涉及非法买卖制式警服、警用标志、警官证、警用器械的线索开展深入摸排,集中梳理一批非法制贩警用品违法犯罪线索,力争侦破一批重点案件,铲除非法生产窝点,斩断网络销售渠道,打击处理涉案人员。
(图片来源网络)
同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清查行动,检查辖区内具有生产警用品资质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规格生产、超范围销售警用品行为,切实加强规范警用品生产销售秩序。
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三十五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三)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四)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五)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
(六)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的;
(七)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市民发现非法制贩警用品违法犯罪线索
可向警方举报
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