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车辆租用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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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车辆租用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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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霞 发表于 2024-4-22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招商公告
          招商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垃圾清运车辆租用
项目编号:LJCL-2024-001
项目内容:见招商文件
     二、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工商登记在册合法营业执照,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营业范围包括:垃圾清运服务)、取得垃圾准到卡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竞商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年内与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无租赁及相关事宜纠纷,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列为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黑名单商家。
    4.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不得参加竞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委托同一代理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竞商无效。
    5.投标人如果中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三、获取招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商文件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3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招商文件地点:河南省洛阳市环城北路101号整车货场集经办公室。
   3.线上获取招商文件方式:请各商户先在洛阳信息港BBS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办公室)。线下获取招商文件方式:请各商户到河南省洛阳市环城北路101号整车货场集经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为河南省洛阳市环城北路101号集经办公室。
  4.获取招商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垃圾准到卡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由招商人按规定组织公开招商,公告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竞商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采取线下开标方式,如符合要求的竞商人仅有2家的,采取三轮竞价方式,符合要求的竞商人仅为1家的,采取商务洽谈方式。
   本项目的招商在本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四、招商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商方式。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8:00。
   2.开标时间:招商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河南省洛阳市环城北路101号整车货场集经办公室
   4.开标地点: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孔经理   
   2.联系电话:0379-63978797   手机:13903790857  
八、招商机构: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环城北路101号整车货场集经办公室
   邮编:471000
监督电话:0379-61296672
招商附件:
招商文件
项目名称:垃圾清运车辆租用
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
2024年4月
竞 商 须 知
    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就租用垃圾清运车辆进行招商,现就有关招商事项敬告参与招商的出租人,请参加招商的竟商人注意阅读本《竟商须知》并遵守有关规定。参与此次项目的竟商人报名后,招商人对竟商人资格预审,需具备本项目经营业态相关经营范围,审核通过后租用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简介:本项目对外租用垃圾清运车辆,用于对洛阳车站12处垃圾点:机关1处、培训中心1处、站调楼1处、集装箱货场1处、整车货场1处、东八货场1处、新场东中西头3处、客运1处、疏解区2处。洛阳北站9处:洛北倒装线道心1处、洛北车大门口1处、机关2处、洛北综合食堂1处、调车车间1处、编组场2处、外勤值班室1处。关林站1处:侯车室南侧垃圾集散点。李屯车站1处:大门口的箱垃圾清运。设施按现状交付。招商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竞商人可自行前往进行踏勘,一旦报名参加本垃圾清运租赁车辆竞商,即视为对本垃圾点位置、现状和设施已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招商人对此不承担相关责任。
该车辆租用期限为7个月,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准入对象:
    ①竞商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工商登记在册合法营业执照,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营业范围包括:垃圾清运服务)、取得垃圾准到卡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年内与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无车辆租用及相关事宜纠纷,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列为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黑名单商家。
    ②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不得参加竞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委托同一代理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竞商无效。
   经营范围:仅限垃圾运输使用。
   投标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环城北路101号整车货场,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会议室
一、参与招商的企业法人(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
同时还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垃圾准到卡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二、参与招商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参与招标人,不得操纵、垄断价格,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三、参与招商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前往对招标场地进行实地考察或看样咨询,对实际状况进行了解或聘请专家帮助鉴定,原意接受标的物存在的瑕疵缺陷。一旦中标,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经审核符合相关招商公告要求的企业或自然人方能参与招商竞标。
    五、开标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10:00时开始,
    六、报价单的递交,参与竞商的企业或工商户必须2024年5月12日上午10:00时前到达,迟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商竞标。报价单未密封、报价单填写字迹难以辨认、公司未加盖公章、法人未签字的(自然人参与竞标的报价单应签字并盖手印)和报价单出现2个及以上报价且未注明的均视为废标(修改处公司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修改处盖手印)。
    七、最高价的设置:本项目最高价月包车费为9600元(含增值税)人民币,环境治理和杂项垃圾清运包车费每车330元(含增值税)。
包车费按季支付。履约保证金2000元。
    项目招商价格:(一)洛阳车站12处垃圾点:机关1处、培训中心1处、站调楼1处、集装箱货场1处、整车货场1处、东八货场1处、新场东中西头3处、客运1处、疏解区2处,月包车费5000元。洛阳北站9处:洛北倒装线道心1处、洛北车大门口1处、机关2处、洛北综合食堂1处、调车车间1处、编组场2处、外勤值班室1处,月包车费2000元。关林站1处:侯车室南侧垃圾集散点,月包车费2000元。李屯车站1处:大门口,月包车费600元。(二)环境治理和杂项垃圾清运包车费每车330元(含增值税)。
    八、本项目由招商人按规定组织公开招商,合格竞商人数大于三家时采取线下开标方式,最底报价人为中标人,并现场签认。竞商人仅有2家的,采取三轮竞价方式,根据最低报价推荐中商人,符合要求的竞商人仅为1家的,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没有竞商人报名或没有合格竞商人的重新组织招商。如报价高于最高价视为废标。如无人报名或本项目流标的,重新发布招商公告,重新组织招标。
    九、竟商人竟商报名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如中标人原因弃标,在招租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谢绝其再次参与招租。在实际参加招商的竟商人不少于三家的情况下,评标小组可按评标结果排名确定次第中标候选人,次第价格应不底于原中标价,如次第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则重新组织招租。同时弃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并谢绝其再次参与招租。
    十、竞商参与人成功中标后,在招标方公示(3个工作日)结束后,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签署《垃圾清运车辆租用合同》,返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缴纳履行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在合同履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双方结算完毕相关费用,并且竟商人无违约责任时如数退还)。并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保证车辆使用对垃圾点垃圾进行清运,逾期不清运,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权,无权要求返还履行保证金,同时租用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标人不签《垃圾清运车辆租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无权要求返还投标保证金,
   十一、租用车辆所产生倾倒垃圾地点由被租用方按照规定倾倒、所产生的费用有被租用方承担。
   十二、租用标的物:垃圾清运租用车辆
   十三、合同要求:按租用方要求使用租用合同范本,标的物合同使用期限7个月,相关证照办理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并与招标方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附件:招商文件
            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正本/副本
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招租项目
竞商文件
         竞   商   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
本人          (姓名)系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垃圾清运车辆租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领取招商文件,出具竞商函、项目保证书和竞商报价表等与竞商有关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   商   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竞 租 函
洛阳铁路天香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车站经营部: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单位招租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月包车费人民币(大写)                          的竞商报价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租用经营。
     2. 我方已详细阅读审核全部竞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我方同意提供贵单位明示或可能要求的与其竞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3. 我方完全知晓招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若租用,将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证照。
    4.我方已充分调查本垃圾清运地点、设施等现状基本情况,我方承诺若租用,不会以道路及倾到地点限制提出任何额外要求或索赔,并以道路及倾倒地点限制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
    5. 我方目前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我方对此情况的真实性予以承诺。
    6.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商通知书和本竟商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垃圾清运车辆租用合同》的组成部分。
    7.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商文件在招商文件的竞商须知中第9条规定的竞商有效期内有效;我方承诺在竞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竟商文件;在此期间内如果中商,我方将受此约束。
    8. 一旦我方中商,我方承诺,自收到贵方中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商文件规定向贵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按合同组成文件的内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竟  商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竞商报价表
单位
包车费(含税,月包车费计算)
包车费(含税,为2024年自然年按月包车费乘以7计算)
2024年6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包车费
履约保证金
1
洛阳东站
2
洛阳关林车站
3
洛阳北站
4
李屯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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