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长期不依法办案、不遵守诉讼程序办案流程、故意制造“六难三案”!请回复!!

2018-09-20 14:33 38511人阅读 62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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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长期不依法办案、不遵守诉讼程序办案流程、故意制造“六难三案”!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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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洛阳中院给予回应并说明理由!!!
41# 2018-10-10 10:5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1
42# 2018-10-10 10:59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43# 2018-10-10 11:02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0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朝错处弄时争先恐后乱做为!纠正错案时推三推四不作为!!!
44# 2018-10-10 16:2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1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洛阳中院给予回复并说明理由!!!
45# 2018-10-11 09:25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1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洛阳中院回复一下吧!!!
46# 2018-10-11 16:5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2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综合评论】嵩县法官伪造判决书故意制造一案两判鸳鸯判决书,以假乱真,保护罪犯当官,为了毁灭犯罪证据又将受害人非法拘禁!洛阳中院明知是错案应当依法决定重审,却阻止依法申诉十年不出结果!故意制造“六难三案”!!! 1,打人了,犯法了!开庭了,审判了!犯罪了,判刑了!宣判了,失败了!一个案子两判了:犯罪人----当官了!受害人-----被抓了!法律进入市场了,平民百姓遭殃了!!!-----2,判决难产六个月,结果是个双胞胎!法官为了毁证据,藏匿送达回证书,非法拘禁受害者!为了推卸罪责,谎称抢走判决!企图嫁祸于人,司法真是腐败!!----3,当官犯罪有人保,图钱图情忙效劳!不顾法律和民愤,一心要把罪犯保!天气炎热不宣判,无微不至关心到!天气转凉怎么办?撕毁判决事办牢!罪犯好像大熊猫,受害人是小羊羔!!-----4,法律进入市场,平民百姓遭殃!法院扶强欺弱,平民百姓咋过?县市省京上访,各级机关穿梭!耗尽时间金钱,精神倍受折磨!案件诉到中院,十年不出结果!-------5,嵩县法官,故办错案,枉纵犯罪,为其代言,保犯当官,伟大实践!!!-----6,别人过年喜洋洋,我过新年泪汪汪!罪犯感谢腐败官,松河盼望共产党!共产党员早出现,拨开乌云见太阳!!------7,弱者靠事实,靠法律,依靠党!强者靠关系,靠金钱,摆脱党!弱者的命运是和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的连系在一起的!党风正,国运兴,弱者生!党风腐,国运衰,弱者亡!潜规则战胜了法律,战胜了等党领导!!!职能部门不工作,堵死法律渠道,逼民恶性上访!!!----8,常言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怎么变成了:弱者有理县、市、省、京上访到处流浪“走遍天下”向党求助----寻找党!!强者无理在家足不出户“寸步不行”遥控瘫瘓----公检法!!------9,洛阳中院,压案保犯,扶强欺弱,无法无天!!!------10,党啊!你在哪里?松河天天在找你!天天想,夜夜盼,盼望着共产党员早出现!! 向洛阳市政法委尚英照书记紧急呼吁求助!请督促洛阳中院、嵩县法院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47# 2018-10-12 08:15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4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48# 2018-10-14 19:1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洛阳中院给予回复并说明理由!!!
49# 2018-10-15 17:54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6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习近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洛阳中院在做相反的努力!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弱肉强食!!!!!!
50# 2018-10-16 07:32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7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要求—— 要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各级法院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周强的要求洛阳中院、嵩县法院不贯彻、不落实怎么办???
51# 2018-10-17 08:5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揭秘五年来最高法报告赞成率屡创历史新高从83.68%到94.77%:数字背后的五把民意“金钥匙 1,来自于人民法院对公平正义的捍卫和担当——公平正义是老百姓对司法的最大期盼。2,来自于人民法院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改革,就是要敢于向问题开刀,啃硬骨头、过深水区。3,来自于人民法院“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在法院”的承诺和底气——司法关乎国家,也关乎每一个个体。为人民谋幸福,始终是人民法院不变的精神底色。4,来自于人民法院“敞开大门”接受监督的智慧和自信——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是人民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题中之义。5,来自于人民法院铁腕反腐的决心和勇毅——在人民群众眼中,司法的公信力不仅来源于公正的审判,也和法院干警形象共存相依。--------请洛阳中院把最高人民法院五把民意“金钥匙”借来用一用,打开这把“生锈的锁”!!!
52# 2018-10-18 09:04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9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信力,因法官之信而立!司法公正,因法官之心公正而公正!法官依法办案,百姓才能依法维权!!!
53# 2018-10-19 09:0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19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54# 2018-10-19 19:0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20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中院回复一下吧!
55# 2018-10-20 19:2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21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中院回复一下吧!
56# 2018-10-21 09:19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22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57# 2018-10-22 08:5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2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豫法阳光’:2017年9月26日回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现转洛阳中院核实回复。" 一年过去了,洛阳中院怎么还没回复!再次向河南高院胡道才院长紧急呼吁求助!#请督促洛阳中院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处理群众诉求,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不再阻诉逼访,激化矛盾,危害社会!1,---嵩县法官故意制造假文书、假卷宗,保犯当官,败露后为了毁灭真、假判决书,藏匿送达回证非法拘禁残酷迫害受害人张松河案,2008年5月依照法定程序申诉到洛阳中院,受理后长期不答复,逼受害人频繁到省、京上访申诉!拉大损失、增大伤害!2012年1月17日洛阳中院立案二庭寇玉民庭长到嵩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听证,查清事实后,因符合《刑事诉讼法》242条所列五种情形的全部,应当依法决定重新审判,却死压久拖十年不出结果!不依法决定重审,也不枉法驳回,堵死依法申诉渠道,故意制造“六难三案”!逼迫受害人频繁到省、京恶性上访!拉大损失,增大伤害!【依照法理洛阳中院应当做出五次重新审判决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洛阳中院只需及时做出一次重新审判决定,即可实现程序公正。增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的实际效果!】2,---2000年7月19日嵩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非法拘禁向嵩县法院发出嵩检法建(2000)1号《检察建议》认定嵩法的行为属适应法律错误、做法错误、属违法侵权行为。建议在适当的场合向张松河赔礼道歉,给适当的经济补偿,但至今未落实!!!3,--- 2010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评查,纵然遭到强力干扰,但结论仍有让嵩县法院落实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赔偿张松河20万元,当时已向张松河宣读,但至今未落实!!!4,---2012年10月18日豫法阳光公开接访洛阳中院对《洛阳中院长期压案久拖不出结果怎么办?》的第一次公开回复:【#河南法院微博接访日# 网友,您好。我院和嵩县法院已对此事进行初步了解,并高度重视,此事我们会依法秉公处理,并尽快给您回复,感谢你的关注和支持!】但至今未落实!5,---2012年10月18日豫法阳光公开接访,洛阳中院对《洛阳中院长期压案久拖不出结果怎么办?》的第二次公开回复:【#河南法院微博接访日#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我院会尽快落实,及时给您做出书面答复意见,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但至今未落实!6,---2013年洛阳中院下文要求嵩县法院:该再审再审!该追责追责!做到让张松河息诉罢访!但嵩县法院说洛阳中院是信访交办无法律效力,只有接到洛阳中院裁定指令再审,才能交刑庭审查!两级法院相互推诿造成无数次找两级法院无果!2015年12月因找嵩县法院立案庭白宏高庭长要求落实中院《交办函》,他不但耍横,而且还污蔑张松河扰乱办公秩序让多名法警将张松河拷上手铐按在他办公室内殴打并拘留十天!至今未给拘留处罚决定书!【洛阳中院应当依法按程序裁定:指令嵩县法院重新审判!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以庭审为中心查清事实,增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的实际效果!而不是信访交办,造成推诿扯皮,长期拖延!激化矛盾!】 7,---2017年9月26日豫法阳光对《向河南高院紧急呼吁求助!》的回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现转洛阳中院核实回复。" 一年过去了,洛阳中院至今还没回复!8,--- 嵩县法院不但不落实上级处理意见,而且还将错就错,欺上瞒下秘密向最高法上报虚假材料,并输入最高法申诉接待窗口电脑中,阻止着当事人正常申诉登记!还长期派人到最高法拦截阻扰并运用暴力殴打,抢走身份证,手机,钱物,限制人身自由等恶劣手段干扰阻止张松河到最高法申诉接待窗口登记!企图永久掩盖着嵩县法官故意制造得冤假错案!!!【嵩县法院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法院,洛阳中院不依法按程序做出重新审判裁定,共同造成法律失效、程序瘫痪、监督机制失灵! 】 -------此案是扶强欺弱、践踏法律、警犯勾结、官犯串通、故意制造得冤假错案!把法律搞失效了!审判监督程序搞瘫痪了!各种监督机制搞失灵了!罪犯好像大熊猫得到保护,受害人好像小羊任人宰割!!!司法公信力,因法官之信而立!司法公正,因法官之心公正而公正!法官依法办案,百姓才能依法维权!!! ------- 现被逼已走投无路,精神崩溃,绝望之时只有向您紧急呼吁求助!请督促洛阳中院依法按程序将张松河2008年5月依法申诉到洛阳中院的刑事案件做出裁定!并督促嵩县法院落实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查意见》,落实洛阳中院《交办函》、并主动将欺上瞒下上报到最高法并输入到最高法申诉接待窗口电脑中的虚假材料消除,不再玩阴谋诡计欺上瞒下,让法律程序回归本位。畅通依法申诉渠道,不再阻诉逼访,激化矛盾,故意制造极端恶性信访事件!危害社会!让弱者也有依法维权的机会!感受到司法公开公平公正!!!----请求督促洛阳中院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依法做出裁定!!不再阻诉逼访!!!
58# 2018-10-23 08:54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24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59# 2018-10-24 08:11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2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嵩县法院把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变成了保护罪犯,打击受害人!改变了法院的工作性质!
60# 2018-10-25 08:4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26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洛阳中院长期不依法办案,不遵守诉讼程序和办案流程,故意制造“六难三案”!!!#  豫法阳光’:2017年9月26日回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现转洛阳中院核实回复。" 一年过去了,洛阳中院怎么还没回复!再次向河南高院胡道才院长紧急呼吁求助!请督促洛阳中院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处理群众诉求,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不再阻诉逼访,激化矛盾,危害社会!1,---嵩县法官故意制造假文书、假卷宗,保犯当官,败露后为了毁灭真、假判决书,藏匿送达回证非法拘禁残酷迫害受害人张松河案,2008年5月依照法定程序申诉到洛阳中院,受理后长期不答复,逼受害人频繁到省、京上访申诉!拉大损失、增大伤害!2012年1月17日洛阳中院立案二庭寇玉民庭长到嵩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听证,查清事实后,因符合《刑事诉讼法》242条所列五种情形的全部,应当依法决定重新审判,却死压久拖十年不出结果!不依法决定重审,也不枉法驳回,堵死依法申诉渠道,故意制造“六难三案”!逼迫受害人频繁到省、京恶性上访!拉大损失,增大伤害!【依照法理洛阳中院应当做出五次重新审判决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洛阳中院只需及时做出一次重新审判决定,即可实现程序公正。增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的实际效果!】2,---2000年7月19日嵩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非法拘禁向嵩县法院发出嵩检法建(2000)1号《检察建议》认定嵩法的行为属适应法律错误、做法错误、属违法侵权行为。建议在适当的场合向张松河赔礼道歉,给适当的经济补偿,但至今未落实!!!3,--- 2010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评查,纵然遭到强力干扰,但结论仍有让嵩县法院落实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赔偿张松河20万元,当时已向张松河宣读,但至今未落实!!!4,---2012年10月18日豫法阳光公开接访洛阳中院对《洛阳中院长期压案久拖不出结果怎么办?》的第一次公开回复:【#河南法院微博接访日# 网友,您好。我院和嵩县法院已对此事进行初步了解,并高度重视,此事我们会依法秉公处理,并尽快给您回复,感谢你的关注和支持!】但至今未落实!5,---2012年10月18日豫法阳光公开接访,洛阳中院对《洛阳中院长期压案久拖不出结果怎么办?》的第二次公开回复:【#河南法院微博接访日#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我院会尽快落实,及时给您做出书面答复意见,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但至今未落实!6,---2013年洛阳中院下文要求嵩县法院:该再审再审!该追责追责!做到让张松河息诉罢访!但嵩县法院说洛阳中院是信访交办无法律效力,只有接到洛阳中院裁定指令再审,才能交刑庭审查!两级法院相互推诿造成无数次找两级法院无果!2015年12月因找嵩县法院立案庭白宏高庭长要求落实中院《交办函》,他不但耍横,而且还污蔑张松河扰乱办公秩序让多名法警将张松河拷上手铐按在他办公室内殴打并拘留十天!至今未给拘留处罚决定书!【洛阳中院应当依法按程序裁定:指令嵩县法院重新审判!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以庭审为中心查清事实,增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的实际效果!而不是信访交办,造成推诿扯皮,长期拖延!激化矛盾!】 7,---2017年9月26日豫法阳光对《向河南高院紧急呼吁求助!》的回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现转洛阳中院核实回复。" 一年过去了,洛阳中院至今还没回复!8,--- 嵩县法院不但不落实上级处理意见,而且还将错就错,欺上瞒下秘密向最高法上报虚假材料,并输入最高法申诉接待窗口电脑中,阻止着当事人正常申诉登记!还长期派人到最高法拦截阻扰并运用暴力殴打,抢走身份证,手机,钱物,限制人身自由等恶劣手段干扰阻止张松河到最高法申诉接待窗口登记!企图永久掩盖着嵩县法官故意制造得冤假错案!!!【嵩县法院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法院,洛阳中院不依法按程序做出重新审判裁定,共同造成法律失效、程序瘫痪、监督机制失灵! 】 -------此案是扶强欺弱、践踏法律、警犯勾结、官犯串通、故意制造得冤假错案!把法律搞失效了!审判监督程序搞瘫痪了!各种监督机制搞失灵了!罪犯好像大熊猫得到保护,受害人好像小羊任人宰割!!!司法公信力,因法官之信而立!司法公正,因法官之心公正而公正!法官依法办案,百姓才能依法维权!!! ------- 现被逼已走投无路,精神崩溃,绝望之时只有向您紧急呼吁求助!请督促洛阳中院依法按程序将张松河2008年5月依法申诉到洛阳中院的刑事案件做出裁定!并督促嵩县法院落实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查意见》,落实洛阳中院《交办函》、并主动将欺上瞒下上报到最高法并输入到最高法申诉接待窗口电脑中的虚假材料消除,不再玩阴谋诡计欺上瞒下,让法律程序回归本位。畅通依法申诉渠道,不再阻诉逼访,激化矛盾,故意制造极端恶性信访事件!危害社会!让弱者也有依法维权的机会!感受到司法公开公平公正!!!----请求督促洛阳中院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依法做出裁定!!不再阻诉逼访!!!
61# 2018-10-26 09:0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28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嵩县法官、故办错案、枉纵犯罪、为其代言、保犯当官、伟大实践!!!
62# 2018-10-28 09:00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xzgpzy 发表于 2018-10-29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要求—— 要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财新网】(记者陈宝成)“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各级法院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7月4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吉林长春开幕,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上午的开幕式上如此表态说。
  实际上,早在5月20日举行的第三期全国法院新任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上,周强就曾经提出,各级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就要建立包括预防冤假错案等四项内容在内的长效机制,“努力使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在7月4日的的座谈会上,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   周强说,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把好关口,都要负起责任,绝不能走过场,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要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周强指出,这是司法自信的表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各级法院要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
  今年以来,一系列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的冤错案件先后被平反昭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次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前,浙江高院认定陈建阳等五人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陈金江的事实不成立,宣告其中的王建平、朱又平两人无罪。这是继河南李怀亮案,福清爆炸案,张辉、张高平无罪案之后,又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改判无罪案件。

63# 2018-10-29 09:26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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