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洛阳市“慈善风云榜” 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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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洛阳] 关于举办洛阳市“慈善风云榜” 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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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在哭泣吗 发表于 2017-6-1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是你在哭泣吗 于 2017-6-16 22:01 编辑

为表彰先进,推进慈善事业不断发展,洛阳市慈善总会、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决定联合举办洛阳市“慈善风云榜”评选活动,以表彰2012年度-2017年度中为洛阳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彰显其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扶老助残、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的先进示范作用,进一步营造“慈善满洛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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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
2017年6月10日启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洛阳市慈善总会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
洛阳晚报

指导单位:
洛阳市民政局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洛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洛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清华大学洛阳企业家同学会
三、评选奖项
集体奖:
“慈善之星”之年度爱心集体
“慈善之星”之年度突出贡献金融机构
“慈善之星”之年度爱心车友会
个人奖:
“慈善之星”之年度爱心企业家
“慈善之星”之年度科技创新人物
四、评选条件
1.“慈善之星”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积极参加精准扶贫各项活动,有力促进了帮扶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受到帮扶地区干部群众充分肯定;
(2)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较突出的贡献;
(3)2012年度-2017年度在参与、服务洛阳公益慈善工作中表现突出;
(4)慈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员工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量多面广热情高;  
(5)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带动同行业企业参与慈善,在行业中有较高威望;
(6)在社会上传播和推广慈善理念效果显著。
2.“慈善之星”个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扶贫事业,以各种形式积极参加精准扶贫活动,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好;
(2)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积极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3)在2012年度-2017年度参与洛阳公益慈善活动中表现突出;
(4)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在社会上传播和推广慈善理念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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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曾获得国家、省、市级慈善奖项的单位和个人,如有新的重大贡献,亦可参评。
五、评选办法
1.由洛阳市慈善总会和洛阳日报报业集团主要领导共同组成洛阳市“慈善之星”组委会,由洛阳市慈善总会和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有关人员组成洛阳市“慈善之星”评委会,共同参与并指导本次评选活动。
2.洛阳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可向评委会推荐或自荐参评个人和集体,所有申报材料经过核实、汇总后,经评委会初审确定候选个人和候选集体,通过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其事迹;届时,洛阳网和《洛阳晚报》也将开通短信及网络投票通道。
3.综合投票结果。其中网络投票占比70%,组委会、评委会意见占比30%,最终评选出50名洛阳市“慈善之星”。
推荐申报请联系
联系人:洛阳市慈善总会
刘俊祥 18003791282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
孙欢 15303858666
尚从春 1803756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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